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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區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受金壇區朱林鎮衛生院的委托,就對金壇區朱林鎮衛生院所需心電監護儀(帶CO2結合率檢測)進行詢價,歡迎符合資格要求的供應商根據詢價通知書要求進行報價,并于2019年10月31日下午3:00—3:30時將投標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送達至金壇區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常州市金壇區金山路168號,金壇區市民中心C座四樓受理大廳),逾期送達不予受理。
一、采購項目和編號:
1.采購項目:心電監護儀(金壇區朱林鎮衛生院)
2.采購編號:JTWS-2019-X023
3.采購項目簡要說明:金壇區朱林鎮衛生院購置心電監護儀(帶CO2結合率檢測)1套,預算總價3.8萬元,超過則為無效標書。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 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或者三證合一);
2. 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許可證;
3. 醫療器械注冊證;
4. 所投設備生產企業或總經銷商對本次采購項目的銷售授權書(函);
5. 投標單位授權委托書(原件和復印件);
6.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被委托授權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電報、電話、郵件、傳真形式的投標。
三、供應商具有獨立完成設備采購、安裝、調試、實施及維護其正常運行的能力,中標后不允許分包、轉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中標資格。
四、投標文件必須提供相關資料:招標文件提供的報價單、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三證合一復印件)、投標資格聲明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許可證復印件、醫療器械注冊證復印件、所投設備生產企業或總經銷商對本次采購項目的銷售授權書(函)、技術參數偏離表、投標單位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被委托授權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設備及安裝質量保證書、服務承諾書。如因投標單位未提供以上材料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標單位承擔。
五、投標單位應按本標書提供的報價單進行報價,不得手工填寫和隨意更改。如因自行更改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標單位承擔。
六、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各投標單位須交納700元投標保證金。
磋商保證金以轉賬形式提交 收款人:常州市金壇區衛生健康局
開戶行:中國銀行金壇支行 帳號:5040 6747 5441 (帶銀行回單)
未中標的投標單位所交納的投標保證金將于本次招標結束的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一個月內未來辦理退還手續的將不再受理。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將在本次招標項目交付采購方使用后,憑采購方出具的相關驗收合格證明和我中心的收據辦理無息退還手續。
七、相關要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視為無效標書。
1.1未交納投標保證金的;
1.2標書未密封或密封處未加蓋單位印章的;
1.3詢價通知書第四條中投標文件必須提供相關資料需要加蓋紅章而未加蓋紅章的,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字而未簽字的;
1.4供應商不符合詢價通知書中規定資格要求的,或者資格要求證明材料提供不齊全的;
1.5投標文件未按詢價通知書規定的格式、內容和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字跡潦草、模糊、難以辨認;
1.6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采購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書面確定以哪個報價為準的;
1.7供應商在詢價通知書中存在嚴重錯誤,并影響對其他供應商的評分的;
1.8投標文件材料所述情況和所附相關資料不實的;
1.9供應商以他人的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1.10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
1.11供應商的報價超出采購預算或者最高限價的;
1.12詢價通知書明確規定無效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被詢價小組認定無效的情況;
1.13投標文件含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的;
1.14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詢價通知書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八、詢價小組將對實質性響應的投標文件進行進一步的審核,看其是否有計算上的錯誤或表述上的不一致,修正錯誤的原則如下:
1.1詢價報價單內容與分項報價表內容不一致的,以報價一覽表為準;
1.2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1.3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1.4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1.5對不同文字文本投標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1.6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九、 1.1詢價小組將按上述修正錯誤的方法調整投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調整后的內容應對供應商具有約束力。如果供應商不接受修正后的內容,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1.2 詢價小組將允許供應商修正其投標文件中不構成重大偏離的、微小的、非正規的、不一致的或不規則地方,但這些修正不會對其他實質上響應詢價通知書要求的供應商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的影響。
十、投標文件的澄清
1.1 評審期間,為有助于對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詢價小組有權要求供應商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
1.2 接到澄清要求的供應商應派人按詢價小組通知的時間和地點作出書面澄清,書面澄清的內容須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作為投標文件的補充部分,但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1.3 接到澄清要求的供應商如未按規定作出澄清,其風險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十一、投標文件的比較和評價
1.1 詢價小組將嚴格按照詢價通知書規定,對通過資格性和符合性檢查的投標文件進行綜合比較和評價。
十二、其他
1.1 報價公布后,直至向成交供應商授予合同時止,凡是與審查、澄清、比較和評價投標文件有關的資料以及授予合同建議等,均不得向供應商及與評審無關的其他人員透露。
1.2 在評審過程中,如果供應商試圖向采購代理機構和參與評審的人員施加任何影響,都將會導致其投標文件被拒絕。
1.3 評審結束后,不退還投標文件。
十三、成交原則:
1.1詢價為一次性報價,采用最低評標價法,在質量和服務全部滿足詢價通知書實質性要求前提下,對投標報價由低到高排序,報價最低且不超過預算價的供應商為中標候選人(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
1.2質保期:本設備自驗收合格后,免費質保二年。項目質保期達不到質保期要求的,現場評標時,按每減少1年總報價上浮10%進行評標(不足1年按1年計算,例如投標單位投標產品提供的質保期為1.5年,則按所有產品總報價上浮10%進行評標),最終成交價按報價表執行。
十四、招標結果請在詢價截止日2日以后從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政府網http://jt.changzhou.gov.cn/的中標結果中查詢。得知中標后,請及時與我中心聯系領取中標通知書時間和簽訂合同事宜。
十五、合同簽署:采購合同為三方合同,由中標單位、采購單位和金壇區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三方簽訂,金壇區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為鑒證方。
十六、交貨地點和日期:根據采購方要求。
十七、付款方式:貨到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一周內付90%,余款在1年后1周內支付。
開標前,各投標單位對招標文件如有疑問電詢金壇區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0519-82882350(電話)。
地 址:常州市金壇區金山路168號(金壇區市民中心C座五樓508室)
郵政編碼:213200
報價接收人 :莊女士、于女士
聯 系 人 :莊女士、于女士
電 話: 0519-82882350
郵 箱: yphcglzx@163.com
采購單位聯系人:薛先生 聯系電話:13861129609
2019年10月28日